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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2021-05-17 11:18:32 浏览量:[]

依据《河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及《河北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2.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中心总支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中心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三、复试时间:

1、5月19日上午9:00,组织考生进行复议系统测试。

2、5月20日下午14:30,组织考生进行正式复试。

四、复试形式:

采用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平台,具体使用办法见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 复试办法

   复试分为两部分:学术水平审核与复试面试。复试导师小组进行评分。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5月18日前将学术审核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宋史研究中心邮箱hbusongshi@126.com.

  1. 学术水平审核(100分)

(1)前期研究成果(满分:80分)

考生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PDF版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及硕士毕业论文(PDF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

具体打分标准:A类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满分:60分)

论文:(满分:60分)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刊物论文1篇计20分,一般刊物论文计10分;发表2篇核心刊物论文计40分,一般刊物论文计20分;发表3篇核心刊物论文60分,一般刊物论文30分。

著作:以第一作者在河北大学认定的一类出版社出版著作者计60分,其它出版社计40分。

项目:主持一项国家级项目计60分,省级以上项目计40分,厅级项目计20分。

获奖:以第一排序获国家级社科类奖计60分,省级社科奖计40分,厅级奖计20分。

注:以上各类成果均为历史学相关成果。

B、硕士学位论文:(满分:20分)(由导师组打分)。

C、前期研究成果成绩=A+B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满分20分)。

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导师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进行评审,并给出成绩,报送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3)学术水平审核成绩汇总

学术水平成绩=前期研究成果成绩+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成绩

2.复试面试(100分)

(二)复试面试(100分)

1、复试面试考核要求

中心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面试小组。面试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水平、学术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中国史专业博士学位的学术基础。每名考生首先进行自我介绍,然后至少回答两道试题,其中一道为报考导师问题,另一道为其他导师关于本专业的相关问题。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报考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则由面试导师组组长提问。

2、复试面试成绩计分办法

面试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面试表现现场打分,分A票和B票,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100分。复试结果当场封存,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我校纪委监督下拆封、计算分值。

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B票个数×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B票分值相加÷B票个数)。

  • 中心联系电话:5079415

监督举报电话:5079587

电子邮箱:xcl13908@126.com。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

                                2021年5月17日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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