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军政演进的几条线索——以陕西为重心”学术讲座纪要
通讯员:谢向辉
2026年5月8日上午9点,受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邀请,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闫建飞教授在中心120会议室做了“北宋军政演进的几条线索——以陕西为重心”的学术报告。
讲座的第一部分,闫建飞教授分析了北宋军政分权的三个层次。首先是兵民分离,即军政长官不兼任民政长官。闫建飞教授认为,唐宋之际经历了从兵民合一到兵民分离的过程,由集权的节度使体制转变为知州、都部署等分掌民政、军事的分权体制。经略安抚使体制形成后,经略安抚使兼任首州刺史,军事权力为一路,民政权力则为一州,并未恢复兵民合一之制,只有缘边少数知州兼任军事长官,为兵民合一。
其次是兵财分治,即军事长官与后勤供给相互独立。闫建飞教授重点介绍了陕西后勤补给的几个阶段:宋太祖朝授予戍边将领较大的财政与军事自主权,从而形成了以“边将自筹”为主导的后勤补给模式,属于兵财合一。宋太宗朝以降着力削夺边将财权,兵财分离,此后陕西后勤供给由转运使负责。转运使的最初核心职责是在陕西路范围内调度物资,从环庆地区向灵州运输粮食补给;灵州失陷后,宋朝西北边防线内缩,转运司转向构建以镇戎军、环庆、泾原等数个屯兵重镇为节点的分布式补给网络。宋夏战争爆发后,随着陕西驻军规模和军费膨胀,陕西进入以“中央统筹调拨”为特征的后勤补给体系。其核心在于,宋廷动用中央财政资源与各类信用工具,进行大规模、常态化的跨区域资源调拨。具体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财政资源的直接输入(如三司和内藏)。二是国家专卖收益调拨(如解盐和川茶)。三是货币与信用票据体系的支撑(如交子、见钱钞、见钱公据、度牒等)。两宋之际的宣抚使体制下,兵财再度合一,四川转运使赵开是川陕宣抚使张浚下属。绍兴和议后,宣抚司与总领所才再度兵财分治。总体而言,北宋陕西后勤补给体系的演变,逐渐从局部、分散的供给模式,转向中央主导、制度化的供给模式。这一转型由宋夏战略对峙的升级所驱动,以中央财政权力的扩张和信用工具的复杂运用为主要特征。陕西后勤补给体系演进的内在逻辑,首先体现了中央集权深化的必然走向。从边将自主到转运司统筹,再到中央财政管理系统的统筹调配,后勤补给主导权逐渐上移,是宋廷应对日益严峻的边疆危机而强化资源控制与动员能力的集中体现。这也体现出了宋廷在边费压力下的制度创新能力,深刻揭示了帝国财政军事体制的内在矛盾与限度。
再次是北宋军政体系内部的分权与集权问题,闫建飞教授主要梳理了宋代都部署体制的形成过程与经略安抚使体制的集权问题。闫建飞教授认为,节度使体制的瓦解是宋初削藩的结果,宋代都部署体制的形成并非针对节度使体制,而是宋与辽、党项的战争,导致行营大军长期屯驻边境形成的。经略安抚使体制则是为了应对西夏的威胁,针对的主要是都部署体制分权的弊端。唐后期及五代、宋初的行营往往由禁军、藩镇军混编而成,唐后期主要以藩镇军为主力,五代宋初则主要以禁军为主力。唐后期行营存在诸多弊端,如都统、招讨使指挥权不专;宦官监军;军队来源复杂,藩镇军队等为获取朝廷赏赐而避战自保,战败后甚至亡归本镇,不听调遣等。行营军队从唐后期以藩镇军队为主体到五代宋初以禁军为主体的这一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五代时期的不断发展。五代时期行营兵官设置的普遍化,表明行营整合行营大军能力的提高,带来的是集权程度的提高,值得一提的是排阵使和兵马都监。排阵使的主要职责是排兵布阵、协调不同部队关系,其在五代后期普遍存在。兵马都监则是行营兵官的一部分,是行营长官的下属,同时又有独立奏事权,这便较好地处理了行营军事指挥权统一与监督行营的两难问题。兵马都监常统辖来源不同的部队,其功能与排阵使有所重复,但是其最后胜出源于任职者普遍为内职,与皇帝更亲近。五代时期行营内部决策方式主要是众将聚议与主帅专决,其原因在于行营内军队来源复杂,虽以禁军为主,但统帅和其他兵官多为地方节度使,众将身份差异不大等。
都部署体制是一种分权体制,分权方式在于增加路级统兵官人数,模糊统辖关系,导致众将聚议、主帅专决形式改变。关于都部署体制的形成问题,此前学者大多认为形成于北宋太宗雍熙、端拱之际,其主要标准是行营从临时到常设。闫建飞教授则认为此时都部署体制的运作机制并未发生变化,都部署体制运作机制发生变化的节点是澶渊之盟后。澶渊之盟后路级兵官的增多和分兵部署,使都部署体制的运作方式发生彻底变化,行营体制转变为地方统兵体制。经略安抚使体制则是一种集权体制。经略安抚使体制下决策范围缩小。最关键的是,经略安抚使对副都部署以下兵官有建议任免、赏罚权。同时,该体制强化经略安抚使对副都部署以下武将甚至缘边知州的军事节制权。在战时特殊时期,经略安抚招讨使还常有便宜行事之权。此外,闫建飞教授还探讨了经略安抚使体制下将兵法的具体实施问题。闫建飞教授认为,将兵法初设时经略安抚使对将和副将的选任有建议权,此后朝廷基本不再驳回。经略安抚使对于将的设置也有建议权,且朝廷一般不驳回。经略安抚使参与对将官的考核、保明,同时经略安抚使可以任命统制、同统制、统领、同统领等临时差遣统兵作战。整体而言,宋代的经略安抚使体制具有明显的集权特征。北宋军政系统内部集权阶段大于分权阶段。
讲座第二部分是宋代兵将地关系的变化问题。闫建飞教授引用孟彦宏教授《藩镇与唐代政治》一书说明唐后期地方军人集团问题。唐后期藩镇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关键在于军队的本地化,即军队成为驻守本地,主要由本地人充当兵员,并由本地赋税供养的地方军队。军队的本地化会催生地方军人集团,地方军人集团成为地方政治的参与者乃至控制者。表现在政治上,就是所谓的“骄兵问题”。更戍法正是针对这一问题出台的。接下来闫建飞教授重点讲了更戍法和将兵法在陕西地区的具体施行情况,以及更戍法和将兵法体制下将兵与本地的关系问题。
讲座最后,闫建飞教授整体上论述了宋廷掌控军政的思路。主要有三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以文制武;二是居高临下,选择现任或前任二府长贰出任边防大臣;三是以内制外,主要体现在宦官监军、以朝廷内职出任边防大臣等。并且这三个原则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常兼而有之。
闫建飞教授将宏观视野与区域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为大家展示了极为生动的学术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