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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2015-03-21 15:09:33 浏览量:[]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河北省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河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招生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成立宋史研究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

成立由宋史研究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收政策,制定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实施细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入学新生质量。

三、复试工作的要求

1、复试名单的确定

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两个专业按照招生目录指标数的120%确定复试人数。

2、复试要求

(1)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效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2)中心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期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3)中心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五位导师组成,凡有近亲属参加本次研究生复试者,不得参与本次复试相关工作。

 (4)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中心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初步意见。

 (5)同一招生专业只设一个复试小组,保证该专业所有考生在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复试过程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

 四、复试主要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①考生思政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②本学科(专业)以上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合作能力等;

  ④人文素质;

  ⑤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⑥心理健康情况。

  2、复试形式:

  (1)笔试。分为外语笔试和专业笔试。外语笔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真实英语水平,考试时间2.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20分);专业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2.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考试科目由中心确定。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为《古代汉语》、《史学概论》,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同等学力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专业面试(100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成绩的评定,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现场讨论,应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根据教育部要求,今年专业面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中心保存至学生毕业。

 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成绩为高分,但复试表现很差者应写出书面材料及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五、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为5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70%;复试总成绩为30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30%,其中外语笔试占80分,专业考核笔试占100分,专业面试、实践环节及外语口语测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占20分。

  具体算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英语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力)÷3]×30%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5、复试小组因其他原因认为考生不具备培养条件,拟不录取者,须写出书面材料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中心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中心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八、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持佐证材料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加分手续。

    九、复试工作的流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复试现场报到。考生在进入复试现场前,应先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由复试工作人员审核。审核结果由具体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非应届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由复试工作人员审核,并将复印件留存。

    2、考生按依序进入复试现场进行复试,照相、签名登记。

    3、考生做简短自我介绍。

    4、复试小组根据专业情况进行问答。

    5、考生回答完问题后,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评分细则独立评分,小组成员之间不得互相讨论。

    6、打分结束后,面试评分表交记分员。

    7、考生在面试记录上签字,确定面试过程无异议离开考场。

     十、复试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21日复试考生报到。(地点:南院主楼广场,时间:8:30--12:00)

    2、2015年3月22日全天笔试,上午专业笔试,下午外语听力(自备耳机)、笔试, 晚上同等学力加试(如有时间变动,以研究生院发布信息为准)。

    3、2015年3月23日面试,地点:主教学楼1020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预计2015年3月25日上午11:00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公布拟录取结果。

    5、2015年3月25日下午3:00到各学院领取调档函。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宋史研究中心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领导小组。

 

                                                             宋史研究中心

                                                            2015年3月20日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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